请点击此处返回“新制度主义时代”首页

 

ABA”何以从良

薛兆丰(Steven Z. F. Xue)

《21世纪经济报道》2001年8月20日

 

 

是行骗还是违约

深圳ABA公司涉嫌诈骗,去年被传媒曝光,偃旗息鼓一段时间,最近东山再起。据报道,它的经营手法,是一方面派出业务人员,向各公司推销“介绍外商”的服务,介绍费是一万多元;另一面,该公司的“国际部”四出纠集三教九流的外国人,让他们到那些客户公司去,随便“考察”一番了事。

对内,ABA公司招收业务员的标准很宽泛,来者不拒,公司不支付任何底薪,业务员的收入全部从介绍费中抽取;对外,ABA公司与客户公司签定精心拟订的合同,合同将ABA公司可能承担的责任,尽量推到最少,可谓滴水不漏,天衣无缝。

这给ABA公司带来巨额利润。它照章纳税,是纳税大户。不少外地企业,纷纷要求加盟。他们向ABA公司交纳上百万元的费用后,成为ABA公司的“联营窗口”。另一方面,ABA公司内部一些谙熟业务操作的员工,见有暴利可图,就索性另起炉灶,独自发展。于是,ABA公司的经营模式,就越铺越广了。

现在人们要指控ABA公司,一般从两个方面入手:一是说他们违约,请来的“外商”不符合要求——要么不是从事相关行业的,要么缺乏与国内厂商合作的实力;二是说他们僭越工商局规定的营业范围,或说它的营业执照逾期尚未年检。

昨天,有记者带着第一手材料,来询问我的看法。我说,到底是“违约”,还是“诈骗”,让记者们去挖料,让执法人员去定夺吧。问题是,假如ABA公司履约,真的请来了外商,并如期去工商局年检,那他们的商业模式,还是相当吸引的,因为从记者透露的材料可以看出,国内企业正迫切需要打入国际市场,可惜他们与外商接洽的途径少得可怜。

 

国内竞争力蓄势待发

国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正与日俱增。君不见,大量受骗的企业,尤其是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,他们之所以上当,是因为他们思“洋”若渴!他们渴望打通外贸的渠道,渴望自己的产品能打入国际市场。只要能见几个洋人,买个机会,那么哪怕机会渺茫,花万把元,感觉还是值得。

中国快要加入WTO了,不少人为此忧心忡忡,害怕我们生产力低,敌不过发达国家。那是没有道理的。中国人的劳动力成本低,这本身就是强大的竞争力。有些贫穷地区,每月人均收入只是一百多元,而按照美国和欧洲的最低工资标准,这个价钱只能购买三两个小时的劳动,以这样的优势,中国怎会斗不过美国?福利主义盛行的欧洲,就更不是中国的对手了!

 

与外商接洽困难

但我们不禁要追问,国内企业有这么强的竞争力,那么迫切地要求进入国际市场,为什么他们接触外商竟然这么困难?

目前各种涉外的交易会、博览会、洽谈会,显然是太少了。在政府那一面,为了争夺主办一场展销会,各级地方政府可以争个不可开交;在企业那一面,很多没有资格进入场馆的企业,聚集在场馆外面观望,千方百计花钱走后门,甚至在场馆外面搞第二场馆,不外乎为了一个见面接洽的机会而已。

在国外,形形色色的展销会,往往都是由企业和行会自愿发起,并聘请营利性质的“会务公司”操办的。政府置身事外,不插手企业的营销活动。但在国内,举办这类展销会,不仅必须获得主管部门的“许可”,而且主办者往往限于各级政府。无论如何,主管部门颁发的“许可”太少了,这就是“涉外洽谈会”供不应求的根源。

主管部门暂时不愿意放弃“发放许可”的权力,这可以理解;那些“许可”是有价值的,必须限量发放才能保值,这也可以理解。但是,主管部门能不能想出一些变通的办法,缓解一下市场对“涉外洽谈会”的迫切需求,让我们的企业更方便地与外商接触呢?

例如,主管部门不妨给它发放的“许可”明码标价,规定任何企业或行会,只要交纳“许可费”,便可以自行举办各种形式的“涉外洽谈会”。这样,主管部门便一举三得:一没有放弃“发放许可”的权力,二没有流失这一权力带来的收入,三无须为具体的会务操心。

如果付费就可以开办“涉外洽谈会”,各种主办会议和撮合生意的商业机构,就会展开竞争,各种洽谈会自然办得有声有色,而那些打着“介绍外商”旗号行骗的公司,就会失去滋生的土壤,被信誉良好的公司淘汰。

从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,深圳ABA公司现在轻则属于违约,重则属于欺诈,不过,主管部门是应该放宽举办招商会议的管制,给这类中介公司一个“从良”的机会的。

 

 

backdir.gif (275 bytes)

 

 

 

经济学的强项